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于6月启动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发布时间: 2024-06-01 来源:运营管理领域

  保护和合理规划利用种质资源,规范品种选育、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,对发展现代种业,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供给等方面具备极其重大意义。当前,四川正加快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迈进,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,推进农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。为促进种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,提高种子质量,促进种业发展规范化、现代化,根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2024 年监督工作规划,省人大常委会将对我省贯彻实施《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》情况做执法检查。

  5月30日,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《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执法检查动员会,通报执法检查工作安排,听取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全省贯彻实施《条例》的情况。记者从会上获悉,本次执法检查将于今年6月开展,研究分析并推动解决影响《条例》贯彻实施的主体问题,不断的提高依法治种、依法兴种水平,依法促进种业振兴行动有效实施和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。

  检查以实地检查与联动委托检查、常规检查与暗访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。在全方面了解《条例》实施总体情况的基础上,本次执法着重关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、种子科研和生产基地情况、种子市场监管、种子储备等问题,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:政府领导、组织管理农作物种子工作,快速推进种业振兴行动以及财政性经费保障情况;建立种子储备制度,加强种质资源圃(保护区、保护地)建设与运行管理情况;强化品种管理保护,加强品种试验监管,规范品种审定、认定、引种、登记程序等情况;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及市场秩序,加强种子质量监督管理,打击种业知识产权侵犯权利的行为情况;健全种业科学技术创新体系,完善育种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情况;制定实施相关扶持政策及配套措施情况;推动种业全链条科研创新、培育壮大民族种子企业、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、健全完善种业法治体系的意见建议。

  根据工作安排,检查组将分为3个小组,分别对成都和泸州、巴中和达州、凉山和攀枝花6个市(州)进行实地检查,并委托除直接检查外的15个市(州)人大常委会同步联动检查。7月,执法检查报告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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